2006年11月17日 星期五

學英文應當讀寫並進,聽說並進

之前寫了兩篇落落長的文章,思考和語言的本質以及思考和語言的本質 - 2,這個思考許久,卻無啥用的概念,今天終於應用上了。

或許大家覺得學英文本來就該讀寫並進,聽說並進,不過呆笨的我本來不這麼想,反而覺得依學習門檻來看,是reading < listening < writing < speaking,先專攻reading才有效益,結果確實不錯,只是到一定程度後就停滯不前,後來轉念想專攻listening,成果還不得而知。

但把那兩篇落落長的概念類推到學英文上,很明顯的reading和writing要同時練,由適量的writing建立起英文思路,自然能加強reading能力,大量閱讀還不如適量寫作和閱讀有效益,可惜多年前我沒想通這點。

舉例來說,我常看不懂複雜的英文句,但看中文翻譯後再回頭看,馬上就能看懂,原本以為是斷句能力不足,但斷句能力和理解能力根本是一體兩面,沒有加強斷句能力這種玩意兒。正確來看,是我無法想到每個詞在這句裡的運用,一兩個詞的第一印象錯了,就無法組出正確的句意,文法充其量只是輔助猜測詞意用的。

fhcc老說我習慣用複雜的方法解決簡單的事,這也算種個人特色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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