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本想下的標題為「資訊傳播的推與拉」,轉念一想,這麼遜的標題大概沒人想看。
依《隨意搜尋》的分類,資訊傳播的方式可分為「推」 (push) 和「拉」 (pull) 兩種。舉例來說,傳統入口網站如Yahoo的做法,是透過人工編排網站,將資訊「推」給使用者;相反的,Google的搜尋引擎則是讓使用者自己「拉」資訊。廣為人知的關鍵字廣告,則是成功將「推」、「拉」兩者整合成功的獲利方式。相較於傳統橫幅式廣告,關鍵字廣告的成功如今已不需多做說明,有興趣了解背景歷史的話,可以參閱《搜尋未來》,書內有提到當初Overture的創辦人Bill Gross怎麼提出這個構想,以及被Google拿去使用後的發展。
前陣子有幸參與一場很辦的討論,聽到搜尋的可能性,如今Google發展成熟的關鍵字搜尋,其實不過是搜尋發展的冰山一角吧,搜尋的方式仍有很多可能性,現今諸多 Vertical Search 網站是很好的例子,以 location based service (LBS) 為例,我們可以問:「離我最近的加油站在那?離我最近的餐廳有那幾家?半徑五公里內有那些電影院?」從而產生大量的新應用和獲利模式,不在此多提。值得注意的是,搜尋的輸入方式不止有關鍵字;輸出方式也不止有網頁。
除了搜尋種類的變化外,依人、時、地來看,任何搜尋都可以變得更精緻。以關鍵字為例,若你是珠寶商,搜「Ruby」時,你預期看到珠寶相關的事;若你是程式設計師,你預期看到程式設計相關的事。搜新聞時,當我們鍵入「颱風警報」,預期看到的是最近的消息,再者,預期看到的是自己所處地域的消息。搜尋的延伸變化多端,絕不如我們現今看到的如此單調。
然而搜尋有個極限:使用者必須提供資訊。有時候使用者不知道他要什麼,或著是他沒想到。創造未知的服務,正是開拓新市場的契機。舉例來說,統計過各個消費者的購物記錄後,可以推測出他們可能在什麼時候需要補貨,也可以依貨品的互補性提供優惠,比方小明常買泡麵,告知小明最近熱水壺在特價,或是買十箱泡麵送熱水壺,可以促銷。推廣一層來看,除了個人的過去記錄外,可以分析他的社交圈,比方小明常和大毛、二毛一起看電影,最近大毛、二毛看了部新電影,小明還沒看,可以推薦小明去看。再廣義點來看,小明並不需要真的認識大毛和二毛,只要他們的興趣相似就夠了。於是 social network 帶來了新的發展,從最近火熱的 FaceBook 相關新聞可窺知一二。當然,個人使用記錄和 social network 也可以用在搜尋,強化個人化搜尋功能。
這看起來像是「推」與「拉」模式的變化,當「推」的方式變得更靈活、不如傳統入口網站笨重時,應該會出現別於關鍵字廣告外的全贏模式。全贏是指平台經營者 (例如Google)、服務提供者和消費者都滿意,都能從中獲利。